中智广州hr服务信息简报
2021年12月
目录:
1. 社会保险
1.1 关于调整广州市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的通知
1.2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实施信用报告代替企业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的通知
2. 公积金
2.1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的通知
2.2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
2.3关于中心数字证书业务办理服务网点及相关服务调整的公告
内容:
1.1关于调整广州市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粤府函【2021】345号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穗人社函【2021】457号,从2021年12月1日起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2100元调整为2300元。
根据以上规定并经查核广东省税务局系统,从2021年12月起广州市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由原来的2100元调整为2300元。
1.2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实施信用报告代替企业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信用报告代替企业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233号)规定,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将于2021年11月1日起停止对外办理《守法诚信证明》业务。如需办理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无违法违规证明的企业,请登录“信用广东”网(网址:https://credit.gd.gov.cn/)自主打印信用报告。
2.1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的通知
广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公告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同步由2100元调整为2300元,从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
2.2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
根据2019年12月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会议精神的要求,为解决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有限的问题,满足新市民、中低收入者住房安居需求,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普惠共享,本市进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为规范试点的管理,广州市立足支持新市民解决住房问题的定位,结合有关单位和公众的意见,形成《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尤其是管理办法的内容与广州现行住房公积金自愿缴存政策相比存在一定的变化。
2.3关于中心数字证书业务办理服务网点及相关服务调整的公告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关于中心数字证书业务办理服务网点及相关服务调整的公告》(简称“公告”),主要内容是:自2021年10月起,升级无纸化办理功能、撤销数字证书办理驻场、更改数字证书办理地址、数字证书年费下调的公告。